德州三部門下發(fā)通知 疫情期間全面保障困難人員基本生活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莉通訊員王彥王文慧)3月20日,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明確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依托社會大救助系統(tǒng),充分發(fā)揮“大數據+人工”作用,對全市困難黨員和困難群眾進行全面摸排,精準掌握其生活狀況,做到早發(fā)現、早介入、早救助。

充分發(fā)揮臨時救助作用,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性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按規(guī)定落實臨時救助,必要時開通“綠色通道”,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由當地民政部門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做好外來滯留臨時遇困人員生活保障,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對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由急難發(fā)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階段性提高臨時救助標準,對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的暫時性生活困難,救助限額可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不高于1000元的標準適當上浮。

統(tǒng)籌用好市委組織部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劃撥的專項黨費,補助因疫情遇到生活困難的困難黨員和困難群眾。疫情期間,對家庭成員罹患新冠肺炎造成的剛性支出、疫情影響增加的就業(yè)成本等,在核定家庭收入時可按規(guī)定予以扣減。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等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xiāng)居民,凡符合條件的,可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對符合供養(yǎng)條件的,可采取個人承諾方式先行保障、疫情結束后再補辦手續(xù)。重點加強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確保防控期間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有保障、服務質量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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