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審計長被解職

新華社雅典9月18日電(記者陳剛)尼科西亞消息:塞浦路斯眾議院議長、代總統(tǒng)季米特里烏18日傍晚在最高憲法法院對審計長米海利季斯的裁定上簽字,正式解除其審計長職務。

當天早些時候,塞浦路斯最高憲法法院裁定,米海利季斯在履職期間行為不當,不適合繼續(xù)擔任審計長一職。法院還裁定,米海利季斯在處理副總檢察長向反腐敗機構提交的投訴時,“嚴重侵犯了副總檢察長的無罪推斷的權利”“審計長不僅僅作為指控者,還自行擔任了法官的角色,挑戰(zhàn)了法院的裁決”。

此前,塞浦路斯總檢察長薩維季斯向最高憲法法院提起訴訟,指責米海利季斯在擔任審計長期間行為不當。

米海利季斯在最高憲法法院裁決后表示,該裁決與打擊腐敗的要求相矛盾,他將保留向歐洲人權法院上訴的可能性,并發(fā)誓將繼續(xù)打擊腐敗。

米海利季斯2014年4月被塞浦路斯前總統(tǒng)阿納斯塔夏季斯任命為審計長。據(jù)媒體報道,近年來米海利季斯一直與總檢察長及副總檢察長爭執(zhí)不下,指責副總檢察長為其前律師事務所的客戶提供法律利益,他還在社交媒體上多次反駁薩維季斯作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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