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wǎng)訊(國玉洲)日前,市委印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市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基本職責、組織設置、黨員隊伍建設、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及考核等七個方面29項,對加強機關黨建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書記由本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副書記或黨員負責人(第一副職)兼任,黨員人數(shù)和直屬單位較多的機關黨委可設專職副書記。黨組織活動經(jīng)費要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按正常公用經(jīng)費的2%或3.5%確定。
??? 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等組織生活制度,結(jié)合實際開展主題黨日、黨員活動日、警示教育等活動。要求單位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并堅持每年至少給機關黨員上一次黨課。定期組織下級機關、服務對象和基層黨員群眾代表,對本級機關行政效能、工作作風和服務質(zhì)量等進行評議。
??? 實施意見完善了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明確市、縣(市、區(qū))黨委書記作為本地區(qū)機關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帶頭抓好機關黨建工作。市、縣(市、區(qū))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機關黨建工作匯報。明確機關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書記是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推進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
??? 實施意見明確,建立黨建工作專項述職評議制度,并將評議結(jié)果納入市委對部門單位黨的建設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