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瓶“從天而降”險些砸傷人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誰家高空拋物?這樣很危險,正好砸中一位大姨的肩膀?!?0月23日下午2點半,在萬達華府4號樓業(yè)主微信群里,物業(yè)管家嚴肅地提醒業(yè)主們嚴禁高空拋物?!斑€好是個空飲料瓶,大姨身體沒啥事兒,就是嚇了一跳?!蔽飿I(yè)管家還告訴記者,當時其正好路過,遠遠地看見一個瓶子從空中往下落,正好砸在樓下一位女業(yè)主肩膀上,拾起來一看,是一個裝兒童飲料的空塑料瓶。

家住萬達華府4號樓的高女士向記者介紹,高空拋物經常在新聞里看到,在沒有防高空拋物攝像頭的情況下,尋找“嫌疑人”也是一個大難題?!熬湍梦覀?號樓舉例子吧,三個單元每個單元33層,每層有4戶,出了事兒往哪兒找去?這次所幸是一個空瓶,要是花盆或者別的實物砸到人,那就危險了?!备吲空f?!巴晟频囊曨l監(jiān)控是最直接、最好的手段,它能起到很強的震懾作用,也能讓受害者更加便利地找到證據,不然受害者想討個說法都不知道該找誰?!毙^(qū)業(yè)主徐先生道出了許多受害者的無奈?!吨腥A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對拋擲墜落物品致害責任有明確的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德州晚報公益律師團提醒廣大小區(qū)業(yè)主,要強化責任意識、安全意識,時刻認識到隨意拋物不僅觸犯道德底線,還有可能造成不可預測的危害甚至觸犯法律底線,對自家的設施要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同時,提高警惕,注意高樓墻面裝飾物、窗戶玻璃碎片等墜落物和其他丟棄物,留意警示標識和安全圍擋設施,大風天氣盡量減少外出或戶外活動。

德州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德州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德州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德州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德州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鑒于本網發(fā)布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lián)系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lián)系,著作權人發(fā)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lián)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網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