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4年!彭博尋釁滋事案一審宣判

2020年1月6日,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彭博尋釁滋事案進行一審開庭并當庭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彭博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涉及個人隱私,依照法律規(guī)定,該案不公開開庭審理。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2月以來,被告人彭博任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簡稱潤豐合行)監(jiān)事長,后潤豐合行等單位合并組建濟南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農商銀行),彭博因職級待遇和未進入濟南農商銀行領導班子而心生不滿,多次通過信訪手段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以下簡稱省農信社)、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針對其信訪事項分別進行了調查反饋或答復,但彭博仍不滿意。2019年5月,為向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施加壓力,引起輿論關注,彭博主動聯(lián)系并雇傭“網絡推手”王遠見(另案處理),二人共謀網絡炒作方案,后彭博兩次付給王遠見共計12萬元。

2019年6月,被告人彭博將道聽途說、主觀推測的不實材料,交由王遠見加工并經彭博同意后,二人通過昵稱為“副監(jiān)事曉彭”的微信公眾號、“彭博”的今日頭條賬號、“副監(jiān)事曉彭”的百度百家號、“濟南農商行舉報人彭博”的微博賬號在網上公開發(fā)布題為《實名舉報山東廳級干部生活淫亂,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等文章、信息50余篇。其中含有“濟南農商行隱瞞涉及金融詐騙案,從而造成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丁某某與宗某、王某某與魯某均有不正當兩性關系并生育子女”“彭博被違規(guī)降級、信訪舉報無回應”“省農信社資金中心存在‘小金庫’未予追責、向山東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貸款造成損失”等虛假信息。上述文章、信息被新浪、搜狐、鳳凰、騰訊、網易等10余家網絡媒體轉載報道,引發(fā)網民大量點擊、轉發(fā)及負面評論,點擊量超過千萬次,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2019年9月6日,被告人彭博被公安機關抓獲。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彭博為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借故生非,伙同他人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肆意散布,起哄鬧事,被多家媒體轉載報道,引發(fā)網民大量點擊、評論,混淆視聽,蠱惑群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jù)被告人彭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濟南市歷下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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