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對全市打造“五型”機關和干部隊伍試點單位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省委、市委加強“嚴真細實快”作風建設部署要求,持續(xù)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升工作效能,推動全市打造“五型”機關和干部隊伍工作深入開展,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對試點單位的意見建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點單位名單
(一)市直部門單位(共22個)
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市委辦公室、市委統戰(zhàn)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發(fā)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信訪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供銷社、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市氣象局、市稅務局。
(二)縣(市、區(qū))部門單位(共55個)
德城區(qū):審計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qū)委辦公室、法院、天衢街道;
陵城區(qū):臨齊街道、安德街道、信訪局、法院、應急管理局;
禹城市:審計局、辛店鎮(zhèn)、司法局、發(fā)展和改革局、交通運輸局;
樂陵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郭家街道、鐵營鎮(zhèn)、審計局、交通運輸局;
寧津縣:寧城街道、紀委監(jiān)委機關、公安局、行政審批服務局、財政局;
齊河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服務局、法院、晏城街道、潘店鎮(zhèn);
臨邑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臨盤街道、人大機關、衛(wèi)健局、翟家鎮(zhèn);
平原縣:龍門街道、行政審批服務局、審計局、恩城鎮(zhèn)、紀委監(jiān)委機關;
武城縣:市場監(jiān)管局、檢察院、行政審批服務局、廣運街道、民政局;
夏津縣:水利局、應急管理局、北城街道、渡口驛鄉(xiāng)、行政審批服務局;
慶云縣:尚堂鎮(zhèn)、公安局、民政局、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司法局。
二、受理范圍
(一)在打造“嚴明型”機關和干部隊伍方面:
1.未嚴格履職盡責,落實“崗位責任制”要求不到位。工作內容、標準和辦結時限未做出細致明確規(guī)定的;
2.“對標先進、比學趕超”工作機制不完善,具體措施不詳細,“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項目”評選活動開展不深入的。
(二)在打造 “求真型”機關和干部隊伍方面:
1.未按照“首問負責制”要求有效處理來訪接待,在職責范圍內的未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職責范圍以外未能妥善協調辦理,做好解釋工作的;
2.未落實“責任追究制”要求,在本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影響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耽誤群眾辦事、損害營商環(huán)境等不良后果后,未能真處理、真追責,真正發(fā)揮警示教育作用的。
(三)在打造 “專精型”機關和干部隊伍方面:
1.打造“五型”機關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方案不完善,工作計劃、職責目標不明確,任務細分到季度、月度方法措施可行性不高的;
2.未落實“一次性告知制”要求,在辦理有關事務或咨詢有關事項時,不能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資料或不予辦理的理由的。
(四)在打造 “務實型”機關和干部隊伍方面:
1.“服務承諾制”落實不到位,未將服務內容、辦事程序、辦理時限、服務標準等相關具體事項向社會或服務對象作出公開承諾,并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和公眾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的;
2.“我為群眾辦實事”長效機制不完善,在“群眾工作科”履職過程中,未能實現專人專崗專責,受理群眾訴求的。
(五)在打造 “高效型”機關和干部隊伍方面:
1.未落實“AB崗工作制”“離崗告示制”,崗位設置不合理,不按要求設置AB崗或未放置離崗告示牌,不能有效進行補位銜接而影響工作開展的;
2.未能遵守便民利民原則、快速合理解決群眾訴求、較短時限予以辦結而導致群眾二次或多次反映相同問題的。
其他有助于試點單位創(chuàng)建模范機關,落實全市重大部署、推動重點工作、推進“出圈”出彩事項,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意見建議。
三、征集方式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可通過電子郵箱、書信等形式反映。
郵箱:szjgjgw@dz.shandong.cn
來信:請投遞至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行政綜合樓C區(qū)420室
聯系電話:2686013、2686015
德州市打造“五型”機關和干部隊伍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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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編輯 | 尹曉燕
審核 | 馮光華 終審 | 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