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通訊員陳晨)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七大隊民警在巡邏中,發(fā)現一輛滿載貨物的冀J牌大貨車停在濱德高速38km慶云出口匝道處。該車既未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也未在車后方放置警示標志,情況十分危險。
民警立即停車查看情況,經詢問,駕駛員張某行駛至收費站出口時,發(fā)現自己沒有現金,微信也沒有錢,于是便將車停在應急車道等著朋友轉賬。民警聽后,對駕駛員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最終,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員張某非緊急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