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通訊員張亞磊)
3月16日,德城區(qū)的周某駕駛輕型欄板貨車在101省道行駛途中與劉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劉某全身多處受傷。救治期間,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中隊辦案民警幫其申請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7000余元,及時解決了劉某的后顧之憂。
接到報警后,辦案民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展開細致的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工作,當事人劉某被送往醫(yī)院進行緊急治療。經民警后續(xù)了解,劉某病情較重,被診斷為脾破裂、左側鎖骨骨折、肋骨骨折、頭頂部皮下血腫等,但劉某家庭困難,一時無法拿出足額的治療費用。
辦案民警了解情況后,向傷者家屬講解了救助基金政策,幫其家屬完善救助所需材料并上報上級救助辦,及時解決了傷者劉某后續(xù)的治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