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筆記·陵縣中山公園小考

肖世潤/文

今天的陵城市區(qū),早已不是新中國剛成立不久“一條馬路一盞燈,一個喇叭全城聽”的大村鎮(zhèn)模樣。自2008年建設了東方朔公園后,又陸續(xù)建設了顏真卿公園、鬲津河公園、護城河兩河帶狀公園和濕地公園四處城市園林,還有諸多散布于城區(qū)的街心公園、綠地及開發(fā)區(qū)的多處濕地,市民于其中健身游玩、休閑娛樂,極大的提升了市民的生活品質。

有些青年朋友問,2014年底陵縣撤縣劃區(qū)融入了德州市,“遛彎兒”的公園隨處可見。新中國成立之前的陵縣有公園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只是那時縣城里的公園小了一些。據(jù)1986年版《陵縣志》記載,唐天寶年間,平原郡治所在陵縣,于縣城西關東南隅建有西郊花苑?!霸穬扔锌椿ㄅ_、釣魚磯、挽舟臺等景點,修建別致、優(yōu)雅,有花有草,有水有舟、有橋有磯”。不過,筆者推測“西郊花苑”應該是“官園”,是衙門內的官員休閑小憩的地方,普通百姓恐怕難以入內。那么,新中國成立之前陵縣的公園在哪里呢?據(jù)1935年《陵縣續(xù)志·建設志》載:“民國十七年黨政各機關公議,建筑公園以為民眾游息之地,時公地無適合者,乃于西門內購民地19畝9分1厘1毫6尾,共價洋1897元1角7分(所購之地計有5戶,文契存第四科),迄民國十九年修筑圍墻,及裝置鐵門費洋2000余元,名曰:中山公園。至民國二十年民眾體育場亦附設于內,置有各種運動器具。 ”也就是說,陵縣的中山公園自1928年動議籌備,政府購買老百姓土地約20畝,一共花錢不到1900元,平均每畝95元,至1931年建成,基礎設施建設投資2000元,共計投入3900銀元。民國前期,1個銀元可以買30斤大米或8斤豬肉或兩丈(6米)“藍士林”布;2008年30斤優(yōu)質大米約需要60元人民幣,以此換算,3900銀元相當于2008年的23.4萬元人民幣,而這一年陵縣政府修建的“東方朔公園”總投入約為1.4億元人民幣。

《陵縣續(xù)志·建設志》說中山公園建于“西門內”,還附了平面圖,其具體地點在那里呢?《陵縣續(xù)志·藝文志》載,邱魯齋先生的《公園記》有如此描述:“時于君如夏為建設局長,實董其事,邑紳多贊襄之,相與擇地,見夫西城門內迤南,有地廣闊而平坦,遠近適中,洵業(yè)余游息之佳所也,……,西、南兩面為城垣,攤派民夫培厚增高,東、北兩面版筑園墻,正北面街開一鐵柵門,門內西偏設瓦屋三間,為守園人住室,東南留一便門,因地面廣闊便出入也,園之周植雜樹,供游人休息,至是,公園之雛形略具矣。 ”

綜上所述,可得知民國時期陵縣中山公園的如下資料:

一、陵縣中山公園坐落于現(xiàn)在的東方朔公園中心位置。從前的陵縣縣城分內、外城,護城河也分內、外環(huán)河,內環(huán)河古謂鬲津河。《陵縣鄉(xiāng)土志·水》記載:“鬲津河:水自平原西南大興莊匯流,逕德州境菜園莊入境,東逕縣城西門外分流,環(huán)城至東門橋合流,東北逕三官廟歸入馬河(篤馬河),逕行境內8里。 ”1986年版《陵縣志》記載:“內城四門建有城門樓,東門稱迎暉,西門稱聚秀,北門稱望關,南門稱朝陽,城門外有護城河環(huán)繞。 ”今內城墻蹤跡幾乎已無,內環(huán)河也多段填沒,但輪廓尚清晰。東方朔公園西側、南側都是原內護城河,西側河道2000年前后建商貿城時填埋。據(jù)此可以大體推知,護城河內側即為原土筑內城墻位置和走向,西、南城墻連接處內側就是原中山公園的西側和南側。

二、中山公園范圍是一個邊長只有一百多米的正方形小場地。根據(jù)平面圖所載,公園東西長138公尺5公寸,南北長138公尺,其西邊始于城墻內腳,即現(xiàn)在的東方朔公園西邊或再西一些,東邊到廣場中軸線或偏東一些。 2008年拆遷前,這一帶區(qū)域老百姓稱此處為體育場,公園以東與政府街之間是影劇院、城關衛(wèi)生院等建筑,東便門與政府街以一個長夾道相連,與東便門相對的是“主席臺”,縣里大的集會、比賽、演出、法院公審犯人都在這里舉行。體育場的東北角是縣直幼兒園,就是原民生工廠,1986版《陵縣志》記載:“民國期間,舊城無變動,舊建筑失修,新建筑物只有民生工廠和公共體育場。 ”公園南邊亦始于城墻內腳,向北達“西城門內迤南”,也就是現(xiàn)在藝術中心后的小街,實驗幼兒園前既是原城西門,“正北面街開一鐵柵門”,2008年拆遷以前正北面都是民房,已無北門。

三、中山公園“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集觀賞游樂與體育鍛煉于一體。茲將邱魯齋先生《公園記》全文抄錄于后,即可了解當時公園建設概況。

《公園記》

邱魯齋/文

古者王侯貴戚有園囿、有花園,率皆自樂其樂,不欲與民同樂者也。民國成立以來,國都及省城相率為公園之設,而縣設公園則付闕如,民國十八年省令各縣籌設公園,蓋與民同樂之意漸普遍化矣。時于君如夏為建設局長,實董其事,邑紳多贊襄之,相與擇地,見夫西城門內迤南,有地廣闊而平坦,遠近適中,洵業(yè)余游息之佳所也,乃議價購之,購諸張姓者十余畝,購諸吳姓者可有六、七畝,尚缺東北一隅地,約三畝為馬姓產,十九年春又續(xù)購之,于是方若棋盤,約二十畝有奇,西、南兩面為城垣,攤派民夫培厚增高,東、北兩面版筑園墻,正北面街開一鐵柵門,門內西偏設瓦屋三間,為守園人住室,東南留一便門,因地面廣闊便出入也,園之周植雜樹,供游人休息,至是,公園之雛形略具矣。

越明年,于局長因病去職,繼任者為張君敬之,適奉省令籌設工廠,乃就園之東北隅建一院落,北房七間,腰房五間,南房兩端各三間,中建一門,顏曰:平民工廠,織布、染色所以教民習工業(yè)也。園之南部有足球場,其北有籃球場、網(wǎng)球場,其東有秋千架二,木馬一,滑板一,浪木一,凡此游戲之具,均由民眾教育館設置,自是,公園又易名公共體育場,其為群眾娛樂之場性質未變也,每當春夏之交,樹木陰翳,雜花如錦,游人絡繹不絕,洵勝地也,經(jīng)營之始,余曾與聞,今已蔚然大觀,烏可以不記。

民國二十三年春

從邱魯齋先生的《公園記》中得知,帝制以前的中國只有“私園”沒有公園。 1912年以后,根據(jù)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孫中山提議,各省府衙所在地開始修建公園。由于財力所限,直到1930年,大多縣城才陸續(xù)有了公園。白駒過隙,恍然近百年。公園由過去的王公貴族專屬,轉而成為游樂于平民的場所,標志著社會的進步。 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后,陵縣公園的數(shù)量在不斷上升,面積和質量也在不斷上升,人民群眾追求精神需求的期盼不斷得到實現(xiàn),這是執(zhí)政黨和人民政府造福百姓的一個縮影。

(附中山公園繪圖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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