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票搭售保險不少乘客“被保險”

■汽車站:工作人員有義務(wù)提醒乘客是否購買,但工作繁忙可能疏忽
■律師:未告知乘客進行搭售屬強制銷售,可到消協(xié)或交通部門投訴
10月7日,寧津縣高女士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 10月5日她乘坐長途汽車由德城區(qū)返回寧津縣,德州長途汽車總站工作人員在沒有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將2元錢的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出售給自己。 “他們根本沒有征得我的同意,我這是‘被保險’了?!睋?jù)市民熱線辦反饋信息,9月份以來已接到多起反映汽車站工作人員搭售意外保險的投訴。 10月8日下午,記者來到德州長途汽車總站進行調(diào)查。
8日16時許,德州長途汽車總站售票窗口前購票旅客絡(luò)繹不絕。在大廳內(nèi)開啟的4個售票窗口前,排隊買票的旅客都按提示把身份證和錢一起遞給售票員,但是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除了拿到一張車票外,還會領(lǐng)到一張寫有自己名字的保險單。很少人會對多出的那張保險單提出異議,也不會咨詢保險是否需要購買。
在售票大廳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被搭售保險的旅客,他們雖然心有不滿,但也不想太過“計較”?!坝植毁F買就買了,對自己出行也有好處。不過,他們應(yīng)該提前問問乘客的意見?!币灿新每涂嘤谮s時間,不想再找售票員理論,“買票時,售票員問我要身份證,開始我以為是實名制乘車,誰知道,竟然向我搭售了一份保險,車站的做法很不妥當(dāng)?!庇浾吡私獾?,德州汽車東站乘客“被保險”的情況同樣存在。
針對此情況,記者咨詢了德州長途汽車總站工作人員。據(jù)介紹,車站所售保險目的是為旅客人身安全多一層保障,旅客購保憑自愿原則。 “我們的售票窗口都有自愿購買保險的提示,不會強制旅客購買。如果乘客不想要保險要當(dāng)場向售票員提出。”同時,工作人員承認(rèn)售票員有義務(wù)和責(zé)任提醒乘客是否需要購買保險,“不過,有時候因為工作量大,可能會疏忽提醒。 ”
鑫大公律師事務(wù)所宋國華律師說,車票本身就是一種旅客運輸合同,有強制性的保險條款。按照《民法》等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不管車票票面上有無標(biāo)識,每位旅客向承運人交付的票價中,都包含著一定比例的保險費。而車站另行銷售的保險是補充保險,乘客可自愿選擇購買。售票員在搭售時,應(yīng)向乘客說明,征得同意后才能出售。若車站在未告知情況下搭售保險,這實際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權(quán)和選擇權(quán),構(gòu)成強制銷售,乘客可到消協(xié)或市交通局運管處進行投訴。□見習(xí)記者 馬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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