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單位免費宿舍,不能申請廉租房

???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 王金祥)近日,運河經濟開發(fā)區(qū)某單位職工劉女士通過12345市民熱線反映,自己家庭貧困,于2013年3月申請廉租住房并通過審批,每月領取175元租房補助。2014年10月,此項補助被撤銷了,她對此不解,希望相關部門給予解釋。
??? 經了解,劉女士2013年3月申請廉租住房并領取補貼,2014年度復核時發(fā)現,劉女士居住在其單位提供的宿舍內,不需要交房租。2014年3月份,我市實施的《德州市租賃型保障房實施細則》規(guī)定,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一個必備的條件是:必須是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該細則又對住房情況明確提到,“無房”是指家庭在當地無私有住房,或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含單位福利公房),或未領取租房補貼。
??? 因此,劉女士已經不符合領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條件。
相關鏈接>>
???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tǒng)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 廉租房房源多樣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樓盤、改造危房、老舊公房等。

德州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德州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德州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德州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德州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鑒于本網發(fā)布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lián)系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lián)系,著作權人發(fā)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lián)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網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