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丨都跳出來了?就知道你們怕了!

人大會議將審議涉港決定草案消息一出,各路亂港分子以及為這些人撐腰打氣、插手香港事務的都跳出來了??吹侥銈冞@一副氣急敗壞的嘴臉,就知道人大精準出手讓你們害怕了!

△5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會上介紹了全國人大涉港決定草案內容。

22日,先是亂港分子黃之鋒在臉書發(fā)文對“港版國安法”進行污蔑,叫囂會繼續(xù)“做國際線”,還聲稱國際未來對“香港抗爭”的支持只會有增無減。隨后他在臉書賬號貼出一個籌款鏈接,并注明“只以美元結算”。

一眾經(jīng)常插手香港事務的外國勢力也隨即“發(fā)難”。其中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甚至出言威脅,聲稱中國若在中國香港實行“港區(qū)國安法”,美國將“作出非常強力的回應”,其后美國國務院發(fā)言人奧特加斯也附和了特朗普言論。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外長也發(fā)表所謂聯(lián)合聲明,對中國全國人大審議涉港決定草案妄加評論。

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是其繁榮的基石,法治和發(fā)展是其行穩(wěn)致遠的兩翼。但由于香港基本法第23條關于國家安全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關法律長期“休眠”,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權力配置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于“不設防”狀態(tài)。亂港分子利用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不斷制造社會動亂,意欲顛覆及傷害香港,企圖將香港變成反對中央政府基地,甚至謀求香港“獨立”。

法治不彰,發(fā)展不暢。香港北望,亟待解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局勢,且無法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jù)憲法賦予的權力果斷出手是必然選擇,也是理所當然,更是天經(jīng)地義!

黃之鋒之流當然坐不住了,因為國家出手救港、堵塞法律漏洞,他們就不能為所欲為了。違法者得不到懲戒,是香港法治之殤。“反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公共安全遭受嚴峻挑戰(zhàn),幾乎陷入無法無天的境地,但亂港暴徒依然有恃無恐。為何會出現(xiàn)這樣的狀況?看看香港司法一再上演的令人費解的判決就清楚了:被控“暴動罪”疑犯可用1000港元保釋;撕毀、焚燒和踐踏國旗的暴徒僅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港獨”組織頭目黃之鋒本人也只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jīng)批準集結罪”……類似事件無疑在傳遞“無須為暴行負責”的荒唐信號!而現(xiàn)在,風向變了!

美國等插手香港事務的干預者也同樣坐不住了,因為人大出手意味著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狀況將徹底改變,他們再也無法肆無忌憚地干壞事。他們原本的如意算盤是通過制造事端讓第23條立法長期“擱置”,但國家安全立法屬于國家立法權,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并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于中央事權的屬性,也并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此次人大出手表明,面對香港的種種亂象,國家有足夠的手段來應對!

這一次,人大采取“決定+立法”的方式,分兩步予以推進相關立法。第一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jù)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作出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的決定,就相關問題作出若干基本規(guī)定,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第二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jù)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授權,結合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具體情況,制定相關法律并決定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在當?shù)毓紝嵤?/p>

按照會議日程,28日下午,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將表決決定草案。22日晚,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率全體司局長及行政會議成員舉行記者會表示,特區(qū)政府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立法。特區(qū)政府態(tài)度鮮明,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是“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

最后,送上一個“彩蛋”。22日下午,有人煽動網(wǎng)民到香港中環(huán)IFC聚集表示反對,但結果只有孤零零的三人到場!

(文丨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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